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4年5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对于原产于中国台湾的润滑油基础油(税则号:27101993),将从目前的“零关税”恢复至6%的进口关税。自此,中国台湾所产的润滑油基础油结束了长达12余年之久的零关税。
可以预见,台塑炼厂基础油进口成本将出现大幅上涨,从而推涨现有台塑库存价格。
同时,或将增加韩国二类油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FTA)自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韩国对中国市场出口的二类基础油将实现逐年关税递减0.4%的政策。2024年1月起,韩国对中国出口的二类基础油关税已从此前6%降至2%,预计在2029年将达成零关税。这意味着,韩国对中国市场出口的二类基础油将有更大的价格优势。
另外,也将利好国产二类基础油。随着进口二类基础油在与国产二类基础油差价进一步拉开,不少润滑油厂商或很有可能转向采购国产二类基础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