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海关获悉,近日,南京海关所属江阴海关依法对10.11吨质量不合格的进口润滑油作出退运处理。
江阴海关查验人员根据布控要求抽样送检后发现,该批润滑油的泡沫性指标不符合我国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该关依法对该批检验不合格货物进行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
泡沫性指标是润滑油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泡沫性超标不仅会破坏油膜的完整性,造成润滑不良,同时还会影响设备运行的稳定性,酿成安全事故。江阴海关将继续严格落实进口商品的检验监管要求,避免不合格商品进入国内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