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源头打假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11月15日开始,广西质量技监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机动车辆制动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源头严厉打击机动车辆制动液造假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活动为期一个半月,将持续到12月31日。
机动车制动液是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将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用甲醇、水及其他物质代替乙二醇醚及其硼酸酯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使用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原料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伪造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地,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机动车辆制动液未经检或检验不合格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取缔一批无照生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的企业和窝点;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辆制动液的企业;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该局将摸清辖区内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和汽车维修站底数,建立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及时掌握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的动态情况,为实施动态监管奠定基础。同时,该局在执法检查中将打假与帮扶服务相结合,帮扶一批具有合法生产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引导和帮助有关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建立质保体系和检验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加强机动车辆制动液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全面规范机动车辆制动液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