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质监局获悉,山西省机动车制动液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合格1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64%。
今年省质监局对太原、晋中、吕梁3个地区市场上经销的由外省企业生产的25个批次的机动车制动液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64%。不合格9个批次。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制动液的平衡回流沸点及运动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它们都是决定机动车制动安全可靠的关键指标。如果制动液的平衡回流沸点降低,就容易气化产生气阻,使液力无法传递导致制动失灵;运动粘度指标不合要求会导致机械磨损或传动不良,直接影响制动效果。导致这两个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的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的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使用了劣质的原材料。
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天源润滑油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深圳鼎兴化工油品实业公司生产的800g/桶鼎力牌高级合成制动液、由太原市蓝海汽配城兴普润滑油门市部经销的标称福建省南安市达克石化公司生产的800g/桶达克牌工程机械专用制动液,其运动粘度、平衡回流沸点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合格的产品有:太原力霖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福建莱克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800g/桶莱克牌汽车制动液、晋中新宝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中石化润滑油分公司生产的1L/桶长城牌机动车辆制动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