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豪马克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它既具有一般商标的特性,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信誉好,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著名商标作为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是其商品及服务在质量与信誉上的象征。具有极高的含金量,是企业形象的重要载体。
豪马克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是消费者对豪马克品牌的认可和信赖,是主管部门对山东豪马克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品牌建设与社会责任的肯定,标志着山东豪马克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在品牌建设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是豪马克人以及全国经销商同心协力的骄人成果,此荣誉进一步扩展了“ ”商标的知名度,增强了自身产权保护,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群体的正当权益发挥了更大的社会效益。
豪马克将以此为契机,以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一流的管理理念、精益求精的技术、优质服务的意识 、可靠的产品质量、坚定的品牌发展信念,作为公司不断进取、发展创新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