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上是一个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暗地里却从事废机油桶、废机油回收加工——将废机油桶重新灌装仿冒品牌成品机油进行出售,并将不可利用的废机油桶清洗粉碎作为废塑料出售。
环保部门查实,该加工点现场存放的废机油数量为1.53吨,废弃机油桶数量为10.088吨。因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总重超过10吨,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蒋某及两名涉案工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回顾】
今年2月底,椒江区环保分局会同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等对海门街道丰收河开展沿河排查,发现河边有一个废品回收加工点。最初,执法人员以为是一个普通废品回收站,并没有太注意。等到上岸进一步检查时,现场情况出乎大家的意料。
这个藏身在海门街道赞扬村的废品回收加工点,对外一直自称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实际上是废旧机油制假黑作坊。
占地几十平方米的加工作坊被分成“灌装车间”和“清洗车间”,地上堆满了废机油空桶,很多空桶里还残留着一些机油。在“灌装车间”,执法人员发现了多个大油桶,油桶盖上标有“马石油润滑油(山东)有限公司”字样。其中一个桶的出油口上插着一个灌油枪,正在灌注机油。旁边有20余箱已封装好的机油,箱子上标有“美孚速霸”“嘉力”“磁护”等字样。
当时,现场共有3名工人正在进行生产,其中一人是加工点的负责人蒋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蒋某拒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其余工人也不配合执法工作。
在“清洗车间”内设有一个清洗池,放置着几台塑料碾碎机和各类回收来的旧机油瓶。旧机油瓶清洗后被装到箱子里,不能重新利用的则被碾碎装入袋中,当做废塑料出售。
经初步调查,该加工点一方面回收各类机油空瓶进行挑选再利用,另一方面从外地购入新瓶和包装箱,利用灌油枪等简易工具灌装,假冒正品机油销往各地。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查封。
【环保罚单】
3月1日,椒江区环保分局联合海门街道办事处、海门派出所再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并联系台州市翔进废油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对场地内含有废油的桶进行处置,共收集1.53吨废机油,1.696吨空瓶。
3月2日,椒江区环保分局联系台州市翔进废油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第二次处理,共收集8.392吨空瓶。随后,海门派出所根据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对加工点的蒋某进行传唤,蒋某承认自己就是负责人。
3月18日,海门派出所带蒋某到现场指认。同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地丈量被废机油污染的面积,并在土壤表层、70厘米深土层和场地外背景点进行采样。
5月30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质量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鉴定对象含油泥状物“场地表层附着油污、70厘米深土附着油污”两种样品均含有废机油。
【执法者说】
椒江区环保分局法制科: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案中当事人回收处置的废机油分类属于HW08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因此,椒江区环保分局依法将案卷移送椒江区公安分局,对当事人做进一步处理。
此前,为切实提升辖区企业对废油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严防危险废物污染,维护辖区环境安全,椒江环保部门于今年4月起开展沿河涉危废企业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沿河机动车维修行业、拆解行业及其他涉危废企业的危废处置情况。目前,前期的摸底检查已告一段落,大部分企业已根据要求主动开展整改工作,预计近期会对问题企业开展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