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一批涉嫌侵权“长城”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产品。经清点,涉嫌销售侵权假冒的润滑油脂共200余桶,总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该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接到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投诉举报,反映辖区内有销售假冒长城润滑油的商品。对此,沂水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调动执法力量,对涉及销售侵权产品的商铺进行“精准打击”。
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先后对5家涉事商铺销售的润滑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当事人主体资格、进销货渠道、商标证明材料等。经初步鉴定,涉事商铺在售的“长城”润滑油为侵权假冒商品。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涉嫌侵权的润滑油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和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