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2023-05-10  润滑油信息网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微信图片_20230510092525.jpg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生态环境部)


(来源:中国润滑油信息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润滑油信息网微信公众号(sinolub)
润滑油信息网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审核通过可见)

评论记录:

暂无评论——欢迎您的点评!
声明:凡标明“中国润滑油信息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有未标明来源为“中国润滑油信息网”的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中国润滑油信息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内容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润滑油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广告 商业广告,理性选择
广告 商业广告,理性选择
CopyRight © 2005-2024 Sinolu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