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bp宣布与浙能集团旗下天然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浙能天然气”)正式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成立一家销售公司(下称“合资公司”),通过槽车运输方式销售液化天然气(LNG)。
这是bp与浙能天然气的首次合作。浙能天然气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董事长胡仲明(后排左一)、bp集团天然气及发电一体化高级副总裁Federica Berra (后排右一)、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国华(前排左一)与bp中国天然气总裁吴玥(前排右一)在合作签约仪式现场。
我们非常荣幸与浙能展开合作。这是bp在中国天然气产业链的第四个里程碑,也是bp与浙能合作的第一步。bp在全球拥有灵活可靠的LNG资源池,并在华南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天然气下游市场经验,与浙能形成优势互补。相信合资公司能以灵活、创新的方式为中国天然气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感谢bp长期以来给予浙能的支持和帮助。作为浙江省能源保供主力军,浙能集团拥有完整的天然气产业链和较高的终端市场参与度。此次合作是双方良好互动取得的实质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希望双方以天然气产业链为重点,持续加深在油气领域全产业链合作,寻求和拓展新能源领域合作空间,形成更多创新性成果,共同为全球清洁能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该合资公司也是bp在中国的第三家槽车LNG贸易与销售公司,另外两家为深圳大鹏液化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和新英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近年来,LNG进口已成为满足中国天然气需求增长的重要载体之一。根据《bp世界能源展望》2023版(下称“《展望》”),2023至2030年,在《展望》所有假设情景中,中国的天然气消费都会增长。
我们和浙能的新伙伴关系是bp在中国发展战略的重要进展。bp的战略包括投资当今以油气为主的能源体系,同时追加对bp转型和能源转型的投资。LNG可以替代煤炭、石油和柴油等燃料,而这些燃料的碳和其他排放物的排放量通常更大,因此LNG可在中国改善空气质量进程中发挥作用。我们和浙能的合作进一步增强了bp对中国市场的承诺,以及bp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能源产品和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的决心
bp中国天然气业务里程碑一览
2006年,广东大鹏LNG投入运营,是国内第一个LNG试点项目,bp作为合作外方股东,拥有广东大鹏接收站30%的股权,bp在此拥有加工使用权。
2019年,bp与华电签订项目框架协议,并在2021年成立合资公司,bp将与华电江苏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方共同在江苏赣榆投资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根据协议,bp拥有该接收站10%的股权,并拥有加工权。今年2月,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正式动工,计划于2027年正式建成投产。
2022年,bp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成立贸易公司,进一步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用气需求,为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