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联合国负责监管航运的专门机构,已批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草案法规,该法规将为全球航运设定法律约束要求,以在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温室气体(GHG)排放。
在第83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83)于2025年4月7日至11日召开期间通过,新框架引入了强制性的船用燃料标准和国际排放定价机制。这是第一个将排放限制和整个行业部门的碳定价结合在一起的全球监管制度。
《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六的修正草案将适用于载重吨超过5000吨的海洋船舶——这些船舶占国际航运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约85%。正式通过预计将在2025年10月,实施计划定于2027年。
IMO秘书长阿尔塞尼奥·多明格斯将这一批准描述为“我们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步”,并补充说,持续的对话对于成功的采用至关重要。
国际海事组织(IMO)净零排放框架的主要特点
新措施将纳入《MARPOL 公约》附录六第5章,并包括:
全球燃料标准:要求逐步减少船舶每年的温室气体燃料强度(GFI),使用从摇到尾的方法进行计算。
一种经济措施:超过GFI阈值的船舶必须购买修复单元,而采用零或近零排放技术的船舶将获得财政激励。
船舶可以通过转移或存储多余的单位,或者通过新设立的国际海事组织净零基金购买纠正单位来合规。
IMO净零基金
该基金将从排放和直接收入中筹集资金,用于:
奖励低排放船舶
支持创新和技术转移
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培训,并
减轻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等脆弱国家的影响。
下一步
2025年10月:在非常任的MEPC会议期间正式通过修正案。
2026年春季:批准详细的实施指南。
2027:预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