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石化8月份汽柴油增产奖励政策有所调整,方案正在商定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政策调整后,中石化炼厂生产汽柴油的积极性将大大折扣,或将促使炼厂提高溶剂油、石脑油、基础油等相关馏分的产量。
中石化6-8月份一直执行的汽柴油增产部分的奖励措施是:对于各炼厂当月增产的汽柴油在本月石脑油价格基础上加300元/吨结算,即8月份执行9660元/吨的结算价。华东某炼厂人士表示,此次政策可能调整为在当前的销售公司结算价基础上加1200元/吨执行。以该炼厂为例,0#柴油当前结算价是6090元/吨,93#汽油结算价是6922元/吨。执行新的政策后,0#超产结算价是7290元/吨,93#超产结算价是8122元/吨,较之原先9660元/吨的结算价,其价差高达1538-2370元/吨。可想而知,炼厂生产汽柴油的积极性将大受冲击。而溶剂油、基础油、石脑油等与汽柴油馏分相关的产品的当前出厂价格均高于此结算价,对于炼厂来说,利润优于生产汽柴油。
一华东炼厂人士则表示,因时间已将至月底,本月调整汽柴油奖励措施可能性不大,仍将执行9660元/吨的超产结算价。但是,与6、7月份当月超产当月奖励政策不同的是,总部将核算每个炼厂2008年1-7个月的计划量是否已经完成,没有完成的炼厂将必须把1-7个月的计划补完后才能享受奖励政策,因此大部分炼厂本月都可能享受不到奖励政策。对炼厂来说,相对于庞大的亏损,这部分超产的鼓励已经是微乎其微,不如把计划转移到类似石脑油、基础油这几种内供价格高,销售渠道稳定的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