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沿用的“行业惯例”竟属于违法犯罪。历时两年的“6·18”废机油刑事案件以及钢管租赁行业土壤污染隐患公益诉讼案件,近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真正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行业治理的转变。
2021年6月18日,一叠案卷材料摆在检察官的案头上,这是一起钢管租赁行业违法使用废机油导致土壤污染案。原来,钢管租赁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为了防止钢管扣件生锈,长期利用废机油涂刷扣件进行保养,但这种看似属于废物利用的行为却引发了一系列刑事案件。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钢管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进入临安的钢管租赁企业达90多家,这些企业多是租赁土地用作经营场所,为了节省成本,经营场所地面大多没有经过硬化处理。而废机油中含有的石油烃成分,若滴落在土地上会造成土壤污染。因此,涉案的7家钢管租赁单位20余名负责人、经营者面临刑事指控。
办案中,检察官们发现,钢管租赁经营单位使用废机油涂刷扣件几乎是行业惯例,多年以来,相关部门没有对此进行行业监管。而且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随意处置危害极大,不仅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被人体摄入、吸收后,还可能引起毒害,导致中毒、致癌、致畸等,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系列案件,考验着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办案智慧。
承办检察官通过现场实地调查走访,按照参与时间、参与行为、涉案金额、退赃退赔、事后整改等情况分层做“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充分利用临安区检察院创设的先予履行机制督促民企及时整改,改润滑油代替废机油涂刷扣件,避免行业停工停产。
最终,检察官考虑到本案环境污染程度较轻,相关人员也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对23名涉案人员作出定罪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处理。
“此系列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钢管租赁行业利用废机油的行为一直存在,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行业的帮助。”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说。
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执法下,作为危险废物的废机油慢慢退出“历史舞台”,但钢管租赁行业改用润滑油等矿物油涂刷扣件之后,污染就不存在了吗?实际上,如果未对用油行为进行规范,土壤污染的“隐痛”依旧存在。
如何通过案件的办理让整个行业发展更加健康呢?检察官决定以此为契机监督全行业进行综合治理。2022年11月18日,临安区检察院通过召开钢管租赁行业土壤污染隐患公益诉讼案听证会,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钢管租赁行业使用矿物油,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听证会上,与会各方达成共识——明责任、建机制、定规范、强监管。
钢管租赁行业后续的整改行动到底如何呢?今年春节过后,检察官与商会进行沟通,得知商会已经起草了行业操作指引,对润滑油的采购、使用、存放,废弃润滑油贮存,废弃油品的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明确规范。
阳春三月,临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带队前往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走访,了解后续的整改情况。接下来,临安区检察院将帮助商会成员单位查漏补缺,推动行业全面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