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石化MTBE(甲基叔丁基醚)装置。
新疆哈密石油大泉湾北侧服务区加能站员工为充电客户服务。
胜利油田石油化工总厂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投运。
编者按:
2025年1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正式施行。作为能源行业的“母法”,《能源法》历经近20年起草、制定、修改和送审才获通过,犹如一盏明灯,为我国能源领域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各相关主体明确了权责。《能源法》有哪些亮点与重点?会对能源行业产生哪些实际影响?将促进能源企业做出哪些相应的改变?本版专题为您解读。
能源生产企业:面临转型与挑战
马清彪 集团高级专家 胜利油田企管法规部经理
卫建军 集团高级专家 金陵石化副总工程师 技术质量部经理
《能源法》对能源生产企业将产生哪些影响?
节能减排压力增大:《能源法》的实施将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例如,钢铁、化工等传统高耗能制造业企业,需要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实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措施,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以满足《能源法》及相关政策的要求。
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高耗能企业将不得不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使用比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要求2025年实现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全覆盖,这将促使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采购和使用力度,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问:《能源法》的施行,对传统石油石化企业转型发展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马清彪:《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对传统石油石化企业保障能源安全、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能源法》明确了油气能源主体地位,提出“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强石油、天然气国内供应保障能力”“鼓励规模化开发致密油气、页岩油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等要求,充分肯定了传统油气能源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强化了石油企业保障能源安全的责任和使命。
《能源法》明确了能源科技创新方向,对能源科技创新作出专章规定,对石油企业来说,传统油气领域与多能互补和绿色低碳有效衔接、新能源技术创新和油气能源转型升级仍然是新一轮能源科技创新的焦点和热点。
《能源法》明确了能源转型刚性要求,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石油企业必须在探索油气生产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卫建军:《能源法》为能源领域的规划、开发、利用、储备等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就搭建能源规划体系、建立能源市场体系等给出了纲领性、建设性的指导。面对全球能源转型节奏加快,电动车革命、新能源革命、人工智能革命在战略政策支持下突飞猛进、协调发展,石油消费将逐步从交通领域为主转向化工领域,传统石化企业进入变革求生的关键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速倒逼,全国性碳市场加快建设,石化行业节能减排降碳压力持续加大。
因此,传统石油石化企业必须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新方法。在持续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基础上,着力创造新兴竞争优势,加快提升创新能力,下大力气强链补链延链,打造更多的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和特色拳头产品,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智改数转网联”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一招,积极推行“数据+平台+应用”新模式,聚焦智能炼化工厂3.0建设,持续深化5G、AI智能运算、国产化信创等技术多领域应用,探索实施视频智能分析、作业风险监测、变电所无人值守、防爆机器人巡检等新实践,全方位搭建以全厂物料为核心的生产管理平台、以工艺平稳性为核心的工艺技术管理平台、以进出厂物流为核心的物流管理平台、以双防排查与巡检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多场景、全流程一体化管控。
问:在《能源法》的指引下,石油石化企业如何调整生产计划和产品结构、规避能源生产合规风险,以适应新的能源发展格局?
卫建军:我国能源结构偏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是破解能源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能源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能源版图、产业格局加速重构,电动替代势如破竹,汽油消费趋于达峰、柴油需求下行加速,化工市场复苏乏力,石化行业正在经历“大洗牌”。《能源法》明确加强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提出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并明确国家对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攻关、集成应用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对石油石化企业而言,依法合规从严治企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能源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认真履行《能源法》规定的权利义务,把《能源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贯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金陵石化明确了构建现代化清洁油品和化工新材料产业体系的职责使命,以及集约高效、特色高端、本质安全环保的工作方针,正在谋划实施以“江南内涵+江北外延”为主要内容的跨江高质量发展战略,蹄疾步稳打造高端碳材料、绿色洗化、特油润滑油、化工新材料等4个专精特新产业链,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全链条工艺生产流程。
马清彪:胜利油田以传统油气、新能源、绿色低碳三大产业融合为依托,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两方面发力,构建多元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推动油气开发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统筹当前与长远、常规与非常规、规模与效益,持续扩矿权、储量,加快油气勘探突破、规模效益增储,大力推进页岩油勘探开发,多措并举保障能源安全。锚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光伏、风电、地热、余热等新能源产业,统筹推进绿电、绿热和储能在油气场景应用布局,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创效能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先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减碳+碳利用”“驱油+脱碳固碳”双向发力,深度融入区域CCUS产业发展规划,全力打造国家级CCUS产业基地。紧跟碳交易、自愿减排政策变化,拓展绿能服务和减排降碳市场,积极参与绿证办理、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开发,努力把碳减排转化为经济增长点,支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能源生产依法合规,强化能耗与碳排放“双控”管理,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和“无废油田”建设,有效规避能源生产合规风险。聚焦高风险作业管控,推进高风险作业减量降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增强风险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助推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双促进,为油田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问:《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石油石化企业将如何探索融入新能源、新技术,在绿色转型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马清彪:实践证明,绿色低碳是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绿色低碳转型是摆在石油石化企业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下一步,胜利油田将继续打造智慧能源体系,立足油田产供储销全链条、发供用电一体化、新能源发展规模化等独特产业优势,发挥好“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的作用,实现发供用电全链条态势感知、一体化智慧决策、云边端协同调控。同时,通过能源转型升级、电网融合改造、负荷精益保障、多元储能配套等,统筹服务油气勘探开发的能源规划建设、生产指挥运营、经济决策评价等全业务链条,打造“源网荷储”智慧能源体系生态。
实施绿能替代工程支撑绿色转型。针对油气集输系统传统加热设备高能耗、高排放的痛点,实施燃气加热炉地热绿能替代工程,统筹油区地热余热资源、工程技术优势及用能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构建以中深层地热能为主、油田采出水余热为辅、太阳能光热等为补充的“地热+”清洁供热体系。
加快油田废弃井资源化利用、加大中深层地热开发力度,推广油田典型场景多能互补利用技术,巩固“余热+”“光热+”领先地位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特色技术工艺与装备,支撑油田生产用能结构调整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聚焦示范工程引领绿色转型。利用CCUS技术使油井“吃”进二氧化碳后“吐”出更多原油,变废为宝、点碳成金;加快推进胜利发电厂百万吨级示范工程落地,持续开拓CCUS阵地,打造低浓度CCUS示范样板。
卫建军:《能源法》强调能源科技创新的重要性,鼓励和保障能源科技创新,明确关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认为应当将其纳入国家科技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
含绿量就是含金量。传统石油石化企业应当坚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积极完善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机制和内部科研激励机制,坚持内部培养与市场引进并重,加大产销研用结合力度,构建面向市场的快速研发体系和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更多高精尖人才和创新团队脱颖而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深度炼化一体化、“减油增化”快速发展,先进技术快速落地,抢占产业制高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狠抓污染物源头控制、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深挖降耗潜力,“一水一策”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快CCUS等项目组织实施,提高绿电应用比例,扩增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无废企业”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加快碳管理体系建设,培育绿色低碳新优势。
能源供应与服务企业:保障与优化并行
罗洪战 贵州石油分公司代表 党委书记
胡珣 江苏石油董事长 党委书记
李新强 新疆石油分公司代表 党委书记
《能源法》对能源供应与服务企业将产生哪些影响?
供应责任与服务质量要求提高:能源供应企业需要按照《能源法》的要求,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加强电网建设和升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消纳能力,保障基本能源服务的稳定供应。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得擅自中断能源供应、提高价格、违法收取费用等。
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在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能源供应与服务企业将积极探索与可再生能源的融合发展,如开展分布式能源项目,实现多能互补,为用户提供更加清洁、高效的能源解决方案。例如,燃气、热力供应企业可结合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技术,打造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满足用户多样化用能需求。
问:为实现多能互补、提高能源供应的灵活性和效率,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有哪些清洁、高效的能源解决方案?
罗洪战:贵州石油围绕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服务商目标,坚持走“多能合一、高效低碳”发展路径,加速销售网络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加气加氢“两个走廊”建设,制定LNG(液化天然气)“三纵三横”战略规划,2024年建成6座LNG站点,运营22座加气站点;根据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规划,推进贵州省内加氢走廊站点建设,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培育氢能应用场景。二是加快充电及光伏布局,推广“石化易电”品牌,建成并运营199座充电站,提供2000余个充电车位,2024年全年充电量达5000万千瓦时。建成146座光伏发电站,2024年全年生产绿电超140万千瓦时。三是服务地方甲醇产业发展,布局31座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为2万余辆甲醇公务车、出租车等提供能源服务。
胡 珣:江苏石油统筹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构建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特别是电能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现有加能站网络资源,逐步打造江苏省“石化易电”充电网络,致力于提升需求认知、生态整合、服务匹配三大核心能力,让客户充电像加油一样便捷。截至目前,江苏石油已建成1178座充换电站,2024年全年充换电量达2.87亿千瓦时。同时,公司因地制宜,在库房、加能站、办公楼等地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减少对传统供电系统的依赖,累计投用464座光伏发电站,2024年全年贡献绿色电力1261万千瓦时,实现降本增效超700万元,减少碳排放超7200吨,累计取得88张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成功释放了绿色电力环境权益的价值。
李新强: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产区,积极推动新能源发展与能源结构转型,新疆石油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一是紧跟集团公司战略导向,聚焦天然气、电力和氢能应用,打造综合性服务网络布局,实现多能互补。二是采取分阶段推进策略,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扩展充电网络,并加大光伏项目开发力度。优化光伏发电模式,加快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转化,实现生活与生产用电的合理配置。2024年全年投入运营6座光伏发电站,累计在营36座,全年发电量达89万千瓦时。三是遵循“以油(气)育氢、以氢增油(气)”原则,积极部署加氢站网络,重点推进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区域的加氢站建设,加速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问:《能源法》实施后,中国石化销售企业将采取哪些服务优化措施?
罗洪战:《能源法》实施后,贵州石油从多方面着手提升服务质量,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满足客户需求。一是为集团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服务方案。强化“一点触动、全业务对接”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供“油、气、氢、电、甲醇、易捷”一站式服务。采用“总对总”合作模式及“1+N”穿透式管理策略,挖掘合作潜力,拓展客户开发范围,实现市场拓展、网络布局和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共赢局面。二是为个人客户提供便捷化综合服务场景。精准满足不同群体客户的需求,打造餐饮、汽服、休息等多元化服务场景。完善司机之家、“的哥餐吧”、爱心驿站等功能,开展加能送餐、积分兑换、社群有礼等活动,增强客户黏性。建立新能源客户的常态化开发与维护机制,利用线下权益、直播引流等方式扩大客户基础,并推动全渠道会员身份统一和权益共享。三是强化新业态规范运行。开展专项研究,制定和完善充电站运营手册、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等规范文件,填补管理和操作流程中的空白。加强对气、电、氢、甲醇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岗位准入、考试取证、培养培训等工作,提高专业化和标准化服务水平。
胡 珣:江苏石油以“提质、增效、挖潜、降本、减负”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站际统筹”,在油品配置、人员共享和管理协调等方面深入研究,促进资源再统筹与要素再配置。积极整合汽服、司机之家、餐饮及易捷商品等资源,推进自助加油模式,并实施融合营销策略,从单纯的“油服互促”转向涵盖全域、全业态的融合互促,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营销体系和运营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营销转化,带动量效增长。加强培训师资建设,挖掘并培养业务能力突出的“大师傅”和“辅导员”,强化实操能力培训,注重提高加满率、主动开口营销及推介车生态服务等方面的训练,提升基层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进而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
李新强:新疆石油秉持“以客户为中心”核心理念,致力于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提升满意度并稳定客户关系。一是创新打造教育培训综合考试信息化平台,有效整合新能源等多元业务领域的培训考试需求,推动全员技能提升,培养出更多业务骨干。二是推出“训战结合”特色教学模式,通过“模拟库站实际工作场景”进行教学,将技能竞赛融入日常培训,有效提升员工服务水平。三是构建天然气客户管理平台,实施智能化服务流程。基于客户的消费记录,平台能够精准推荐行车路线、加气站点及特色服务,并开展个性化的商品推介与优惠活动,提升销售转化率与客户满意度。
问:面对能源转型带来的不确定性,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有哪些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
罗洪战:贵州石油主要通过“机制+技术”两个方面防范转型风险并培育接续动能。一是建立创新激励、容错与推广机制。采取“政策研究+市场调研”与“直接命题+主动选题”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各部门和单位尝试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鼓励先行先试,打造多元化服务体系,拓展业务盈利空间。二是研发新业态项目。设立青年创新工作室,优先研发新业态相关科研项目,落实项目负责制,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版权等方式将研发成果锁定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产权。注重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运作,开辟销售市场,加快自有品牌商品开发,健全自有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胡 珣:江苏石油按照“稳油、扩气、拓航、推氢、增电、强服、补数”发展路径,加快综合业态转型,以“发展目标路径的确定性”对冲“外部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同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将汽车服务业务作为战略转型的重点,有效应对客户流失风险。江苏石油遵循“先易后难、自建自营”思路,“以洗入手、以洗带养、以养育修”构建金字塔汽服网络体系。利用闲置资产、加能站办公区及便利店等空间优先发展汽服网络,快速形成规模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围绕服务流程、基础管理、设备设施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整改跟踪,实现“易捷养车”形象和服务的标准化,构建特色化营销体系,培养客户加油、养车、购物的消费习惯,树立“洗车、养车,来易捷”的品牌形象。截至目前,江苏石油已在江苏省累计投入运营208家自营汽服门店,建成省内最大的自营汽服网络。
李新强:一是开拓充电业务“新市场”。新疆石油坚定推进站外充电项目,通过创新合作模式,低成本锁定稀缺资源,与地方国投、城投及停车位运营企业密切合作,采用免费使用土地提供服务或分段分成的方式,快速拓展充电网络,重点加快在主要城市商圈、写字楼附近、客运站、物流集散区及景区等区域的充电网点建设。2024年新增投入运营70座充电站,累计在营101座充电站。二是拓展重卡充电“新业态”。积极发展重卡充换电项目,全面摸排园区、矿区的重卡充换电现状,加大与物流园区企业、矿山货场运营方等的合作力度,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开发氢能应用“新场景”。按照“以油育氢、以氢增油、适度超前、有序推进”总体原则,积极推进加氢站布局,并探索氢能应用场景落地的可行性,为能源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能源科技创新企业:肩负使命与责任
王海波 集团高级专家 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采油工程研究所所长
徐林 北京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燕山分院院长
《能源法》对能源科技创新企业将产生哪些影响?
研发投入与创新加速:《能源法》设立专章规定“能源科技创新”,强调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这将促使能源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如新能源存储技术、智能电网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为能源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市场需求与合作机会增加:随着能源行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不断增长,能源科技创新型企业将迎来更多的市场机会。一方面,企业可与能源生产、供应企业合作,共同开展能源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另一方面,可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加强合作,共享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例如,为能源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检测认证、数据分析等服务的科技服务企业,将在《能源法》的推动下,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助力能源企业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问:《能源法》设立专章规定“能源科技创新”,强调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这对研究院科研方向和发展战略有何影响?
王海波:《能源法》的实施对我院的科研和发展主要有三方面影响:
一是攻关主战场。近年来,我院立足油田现场问题,结合自身理论优势在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中取得长足进步,接下来,已动用资源的持续开发立项将会以油田为主体,我院协助参与。未来几年,我院主战场将从已动用油气领域过渡到深层/超深层油气开发、深海油气开发、老油田提高采收率等难动用、未动用领域。
二是技术创新性。水力压裂技术作为一项变革型技术推动了美国页岩油气大发展。要进一步实现难动用、未动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取得突破,就必须发展变革型、颠覆性创新技术。这需要我们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前瞻技术研究,从复杂问题中剥离出关键科学问题,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交叉学科背景,共同解决这些难题。
三是发展数智化。油气勘探开发作为传统行业,信息化水平相较其他行业整体较低。先进信息技术的引入将为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发展提质提速。当前,以光纤监测、智慧油田为代表的一系列加速油气资源开发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正在孵化。
徐 林:《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研究成果显示,我国石油年消费总量预计于2027年前达峰,约8亿吨。当前,我国化工市场运行压力仍存,烯烃与芳烃产业链产能过剩,大宗化工品产能持续高位。《能源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对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约束,北化院作为我国化工材料领域应用基础研究的核心力量,在研发方向和未来发展布局上,要更加聚焦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围绕传统优势业务发展,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全国一盘棋深入谋划化工和材料产业未来发展,加大数字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力度,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基础研究,推进“从0到1”的创新探索。
一要坚持科技创新持续向市场和用户需求聚焦。持续深化产销研用一体化机制,不断提升“市场需求”与“科技创新”的同向性,加快“油转特”“油转非”迭代进程,带动化工产品由低端过剩、同质化现象严重,逐渐向“专精特新”、中高端产品占比不断增加转变。
二要聚焦“双碳”目标加大绿色高效工艺技术开发力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化石能源要“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因此,朝着“更高催化效率、更先进生产工艺、更洁净生产过程”的方向谋篇布局是当务之急,更要在开发更高效率、更高水平催化剂技术及工业生产技术上久久为攻,不断提升原料利用率及技术先进性。
三要聚焦引领未来产业发展谋篇布局。聚焦智能穿戴、海陆空新经济发展等新兴产业,加大协同创新力度,加快推进以石油为基础的化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保障。
问:《能源法》的施行一方面会刺激能源行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不断增长,带来更多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会严格法律要求。研究院应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王海波:《能源法》中提到“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健全能源储备和能源应急机制”“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这些政策的实施与石油石化研究院的发展息息相关。未来能源市场更加多元化、国际化,更多综合类高校、研究所和国际能源公司的加入将让竞争更加激烈;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更加完善,能源储备制度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对研究院增储上产的任务提出更高要求;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碳排放将成为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项目评价的重要指标。面对挑战,我认为石油石化研究院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第一是技术合作。综合类院校、研究所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原始创新力强,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在更加多元化的市场秩序下应当注重技术合作,共同促进技术进步。
第二是战略意识。增储上产是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首要责任。能源储备制度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健全,要求科研人员必须增强战略意识,将日常工作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起来。
第三是清洁低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石油石化行业责任重大。这要求研究院在攻关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的同时,使用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对全过程碳排放进行评估,发展低碳、高效的勘探开发技术。
徐 林:一是要高站位谋篇布局、抓纲举要。北化院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联合国内外知名院校、上下游企业,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在推动产学研用及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上积累了重要经验,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搭建了更具挑战的创新平台。未来,北化院将持续深化协同创新机制,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上走在前、干在前,让各类人才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为化工材料板块发展升级蓄势蓄力。
二是以高效率创新抢抓发展机遇、勇接挑战。当下,知识更新不断加快,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要么出局、要么出众。北化院在液体橡胶等众多新技术开发上步伐不断加快,既为优势业务巩固拓展把握了新机遇,也在勇担社会责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北化院将持续为高效率创新、高质量创新立梁架柱、夯基垒台。
三是以高效能制度建设赋能高质量创新。2024 年,北化院天津科学实验基地一期建设 13套装置全部实现一次开车成功,在护航高水平、高效率科技创新上探索了新路径、取得了新成效。围绕持续优化创新效能、提高创新效率,北化院成立医卫研究所、基础研究所等,并在全院范围内按照专业划分持续完善137个专题组设置,实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
问:在《能源法》的指引下,研究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科研重点是什么?
徐 林:首先,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大高效催化技术开发力度。持续开展深层次科学问题探索,以丰富的基础研究成果指导技术开发不断迭代升级,推动工业生产向绿色、高效方向转变。另一方面,强化数字技术赋能高质量创新。《能源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和各领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和减少能源浪费”,深入探索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赋能智能“实验室”、智能“研究院”,贯彻落实好科技创新挑大梁的关键作用。
其次,在提升发展“含绿量”上下功夫。一是加大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持续丰富拓展基础原料来源,探寻降低消耗化石原料的可行路径。二是加大先进工艺技术开发力度。如动态硫化热塑性弹性体(TPV)技术,为合成材料减重的同时,还能提高相关材料的回收利用效率。三是加大废旧高分子材料回收研发力度。从回收、分类、再利用等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交流力度,逐步攻克废旧高分子回收难、回用率低等难题,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日益增加的生态环境压力。
再次,在集智聚力提升发展“含金量”上下功夫。未来的创新将是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的创新。北化院将坚持“横向贯通+纵向联合”,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强化多学科联动、多领域协作,持续深化上下游产销研用协同机制,培育打造“专精特新”成长“摇篮”。坚持目标导向规划人才队伍建设。从科技变革、新领域新赛道发展中谋划人才培育方向、引育规律,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同频共振、双向奔赴。
王海波:结合《能源法》的要求,我认为石油石化研究院未来的发展应当注重深度和广度。
深度方面。加强基础性、关键性和前瞻性重大技术、变革技术研究。持续攻关深层/超深层油气开发、深海油气开发、老油田提高采收率等难动用、未动用油气资源主战场。这需要注意:一是开展多元化市场秩序下的合作。未来市场更加活跃,综合类院校、研究所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原始创新能力强,研究所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只有强强联合才能高效快速发展。二是引入先进信息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供应的数字化、智能化。加速光纤监测、智慧油田等技术的落地运行,为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发展提质提速。
广度方面。发展地下—地面一体化能源利用等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需要注意:一是构建科研团队的学科交叉性。一体化技术作为系统工程,需要拥有不同学科背景的科研人员发挥各自所长,共同协作。二是发展技术的绿色可持续性。随着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将绿色低碳作为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项目评价的重要指标或技术要点和特色,将低碳融入开发技术,实现全生命周期低碳化。